病患須知

病患須知

::: 掛號費

大里院區收費標準
類別
掛號費
門診(中西醫)
100
牙科
100
急診
250

(中央健康保險署自112.07.01起調整門診藥品、急診部分負擔)

門診基本部分負擔
類別
門診基本部分負擔
急診部分負擔
轉診
逕赴醫院
西醫
100
240
400(1)
300(2)
中醫
50
 
牙醫
50
 
備註:
1.持身心障礙手冊之保險對象,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一律50元。
2.下列情形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以經轉診的方式收費(100)
 在本院內門、急診手術首次回診
 住院病人出院後首次回診
 本院生產後六週內第一次回診
1:一般民眾
2: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者
 
療程
類別
療程
復健物理治療
同一療程第一次240
同一療程第二至第六次50
中醫傷科
同一療程第一次50
 
藥品部份負擔
藥品費用
藥費部分負擔
西醫
中醫
一般藥品
100元以下
0
免收
101元以上
每增加100
加收20

上限300
每增加100
加收20

上限200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
比照一般藥品
免收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2次、第3次調劑
免收
免收
備註:
1.既有免除部分負擔對象,維持免收部分負擔。
2.中低收入者、身心障礙者:門診藥品0-200元,藥費100元以下免收,100元以上每增加100元,加收20元。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藥費均免收。
 
台中院區收費標準
類別
掛號費
門診
100
 
門診基本部分負擔
類別
門診基本部分負擔
轉診
逕赴醫院
西醫
50
80元
備註:
1.持身心障礙手冊之保險對象,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一律50元。
2.下列情形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以經轉診的方式收費(50)
 在本院內門診手術首次回診
 住院病人出院後首次回診
 
療程
類別
療程
復健物理治療
同一療程第一次80
同一療程第二至第六次50
 
藥品部份負擔
藥品費用
藥費部分負擔
西醫
中醫
一般藥品
100元以下
免收
101元以上
每增加100元,加收20
上限200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
比照一般藥品
免收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2次、第3次調劑
免收
免收
備註:
1.既有免除部分負擔對象,維持免收部分負擔。
2.中低收入者、身心障礙者:門診藥品0-200元,藥費100元以下免收,100元以上每增加100元,加收20元。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藥費均免收。